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华商学院第三届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13日 各单位、肇庆校区: 学校第二届校级教学督导员将于 2025 年 8 月任期届满。按照《广州华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》(华商院〔2022〕86 号)有关规定,现就第三届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选聘工作通知如下。 附件【华商督导[2025]15号关于开展广州华商学院第三届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.pdf】已下载次 下一条:广州华商学院第三阶段磨课工作考核方案(试行) 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