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院级督导评教和磨课任务分数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11日 各二级学院: 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(修订)》(华商院〔2024〕94 号)要求,督导评教分数和磨课任务分数需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,为此,现将院级督导评教分数和教师磨课任务分数统计工作通知如下。 附件【华商督导〔2025〕21号:关于统计院级督导评教分数和教师磨课任务分数的通知.pdf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广州华商学院校级专职督导责任督导制工作方案 下一条:关于 2025-2026 学年第一学期第三阶段磨课工作推进意见 【关闭】